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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28日 星期六

因應業務成長需求 台鐵將招考500人

隨著業務量成長,台鐵今年將持續辦理鐵路特考,釋出500個缺額,訂3月13日至22日報名,6月16日至18日考試,由於經濟不景氣,預料台鐵這次招考,又將掀起一番熱潮。

台鐵表示,考試分為高員三級、員級及佐級,包括業務類政風、人事行政、會計、地政、事務管理、材料管理、運輸營業及車輛調度;技術類土木、建築、機械、電力、電子、養路工程及資訊處理等類科,其中佐級機械、養路工程及車輛調度,因為工作性質須要一定體能才能擔任,所以將加考體能測驗。

在待遇方面,鐵路特考新進人員薪資,高員三級相當高考三級,月薪水約4萬4千元;員級相當普考,約3萬6千元,佐級相當初等考,約3萬4千元,每年另比照公務人員領有1個半月年終獎金,及半個月或1個月不等的考績獎金。

台鐵這幾年考試,都吸引許多高學歷的考生應徵,像目前擔任剪票員的黃啟忠,原本是流浪教師,因為想要一份穩定的工作,所以加入台鐵的行列。他說:『(原音)我覺得這份工作給我的感覺是安心感,不用像代理教師一樣,每年都要去考試,這份工作是公務員,可以兼顧到家裡。』

台鐵因應近年來的員工退休潮,以及花東線鐵路電氣化工程、鐵路立體化、捷運化設備陸續完工的人力需求,從2008年起,每年舉辦鐵路特考招募新血,4年來已補進3千多名人力,台鐵希望新血的注入,為百年台鐵增加更多活力。

新聞來源:101.01.29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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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4日 星期一

100年公務員升官等考 到考率7成3

100年公務人員、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於12號起連續2天在臺北、臺中及高雄3考區舉行筆試,今天(14號)在考選部國家考場舉行簡任升官等考試口試,下午2點半圓滿結束。這二項考試總計應考人數8,199人,到考人數6,020人,到考率為73.42%

新聞來源:100.11.14教育廣播電台


◎ 100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圓滿結束

100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於11月12日起連續二天在臺北、臺中及高雄3考區舉行筆試,同月14日在臺北考區(考選部國家考場)舉行簡任升官等考試之口試(集體口試)於下午2時30分圓滿結束。考試期間李典試委員長雅榮、杜監試委員善良及考選部董政務次長保城均蒞臨考場巡視,並對工作人員致慰勉之意。

本二項考試總計應考人數8,199人(其中公務人員8,060人、關務人員139人)。經試務處統計,到考人數6,020人(其中公務人員5,917人、關務人員103人),到考率為73.42%(其中公務人員73.41%、關務人員74.10%),惟實際數據以榜示後登載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考試統計項下之資料為準。考試期間除10人於考試中隨身攜帶行動電話、4人於考試開始鈴響前,即擅自在試卷上書寫,違反試場規則予以扣分處分外,無其他違規事件。

考選部部長賴峰偉表示,將於11月14日在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公布測驗式試題答案,應考人可以憑考畢試題核對作答情形。如有試題疑義,至遲需於本二項考試筆試完畢之次日起5日內(即11月18日前)提出。

考選部同時表示,本二項考試預定於101年1月10日(實際公告日期依本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放榜,考選部主動洽電信業者,提供以行動電話預約及查詢國家考試榜示結果簡訊之便民服務。如應考人或其親朋好友為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的行動電話用戶,可以行動電話直撥「536」(我上囉!)簡碼,依指示輸入考試代碼「100210」及入場證號,即可預約及查詢考試榜示結果。

新聞來源:100.11.14考選部

2011年11月13日 星期日

華語導遊改高考 明年3月最後普考

中國時報【黃如萍╱台北報導】

華語導遊考照將緊縮!為提升華語導遊素質,華語導遊考照將從普考改為高考,預計明年上半年公告,最快一百零二年實施,明年三月將是最後一次普考,想考華語導遊執照的民眾要留意了

台灣觀光起飛,來台旅客今年可望破六百萬人次,部分特殊語言市場導遊人數不足,考試院也同意,除現有的英、日、德、法、西、阿、泰、韓等八種語言導遊及領隊證照外,未來依市場需求,每二至三年開放稀有語言導遊或領隊證照考領。

導遊及領隊證照考領,民國九十三年從交通部觀光局主辦改為國家考試,採普考等級,高中畢業即可報考,且因不必考外語,沒有通過人數限制,考試門檻較低,許多人視為第二專長的證照,每年近兩萬人報考,今年報考人數更一舉衝到三萬九千人,通過者也達到九千多人,華語導遊市場早已供過於求,交通部觀光局已研議開放華語導遊帶華僑團。

考試院統計,近七年共有五萬一千多人報考華語導遊執照,其中,高中畢業為一萬八千人,約佔三四%,但這些拿高中文憑報考者,近半數已在專科以上院校就讀,因此,考試院認為提高華語導遊執照考領門檻,衝擊應不大。

有意報考華語導遊的大四學生陳愛華說,華語導遊考試將從普考改為高考,不只是學歷門檻加高,連試題難度都會增加,而高學歷就一定會是好的導遊嗎?

「今年來不及準備應考,明年不就沒有機會了嗎?」網友奔相走告,爭取緩衝空間;觀光局表示,為了讓民眾有更多的準備時間,將向考試院爭取華語導遊改為高考,延至民國一百零三年才實施。

新聞來源:100.11.13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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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9日 星期六

明年起移民署用人改採「移民行政人員特考」

【記者李桂馨台北報導】移民署28日上午有74名生力軍報到(見圖),他們是100年度高、普考戶政等職系分發的新任移民官,今年這批是移民署最後一次任用高普考的移民官,明年起「移民行政人員特考」上路,高普考分發擔任移民官的制度將走入歷史,今天報到的移民官年齡平均不到30歲,最年輕的只有23歲,由於移民署的業務範圍很廣,每個人依據分數選填志願,報到完畢後分別到機場國境隊、服務站、專勤隊、收容所等單位服務。

移民署長謝立功(圖前排坐右二)上午親自主持報到儀式,並以「講究服務品質、積極推動便民,兼顧國境安全管理」等工作原則勉勵新人加入移民署團隊。謝立功說,移民署自96年1月2日成立,核心業務包含制訂移民政策、執行新移民照顧與輔導、入出國管理、非法移民查察、收容、強制出境及驅逐出國、防制人口販運等工作,業務相當龐大且複雜,辦公地點除了署本部之外,外勤單位遍及全臺各地及27個海外駐點。他向新人強調,「移民署的工作絕不輕鬆,但是如果用心,一定會很有成就感。」

新報到的移民官當中,有6名碩士,法律相關科系的僅13人,大多是大學畢業後轉換跑道投考公職的。23歲,最年輕的女移民官曾煦嬛在去年大學四年級還沒畢業時就考上四等地方公務人員特考,今年又一舉考上「戶政高考」,家住高雄、畢業於高雄大學「政治法律系」的她,一直很嚮往移民署的「移民輔導」工作,因為缺額關係沒有分發到服務站,而分到發高雄機場國境隊服務,希望一年後能轉任服務站,接觸移民輔導的工作。個性樂觀開朗的她,也曾考上警察特考,但受訓2天就因為警專的「軍事化管理」而放棄了,但她覺得現在的工作「一樣可以為很多人服務,且有些業務接近警察工作」而感到十分開心。

明年新上路的移民行政人員特考,考選部已在網站上公告考試科目及報名日期,至於名額,目前尚未拍板核定。

謝立功表示,移民署執掌的業務,有關國境管理方面,100年第1季國際機場協會機場服務品質調查評比,在 168個參與評比的國際機場中,「檢查人員是否有禮貌和樂於助人」、「護照/身分證檢查的等候時間」及「入境護照檢查」等項目,為我國贏得第2、3及第4 名的殊榮;在非法移民管理方面,美國國務院於100年6月28日公布2011年人口販運報告,連續兩年將臺灣評等為第一級國家,在亞洲36個被評比國家中,只有我國與韓國被列為第一級,這些績效都顯示移民署一直持續進步中,希望新加入的移民官,與其他同事相互學習、集思廣益,讓業務推行更更符合社會大眾的期待。

對於移民署的待遇、陞遷及發展如後:

(一)待遇部分:人員因勤(業)務性質不同,較其他行政機關支領8,435元至6,745元不等的危險職務加給,並有較高之專業加給、加班費,平均月薪約五萬元。

(二)陞遷部分:署本部及各縣市均有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職務,相較一般行政及警察機關同階人員,陞遷機會較多。

(三)業務多元:移民署除負責移民及入出國服務、移民執法及國境管理等不同面向之工作外,並負責入出國及移民業務之情報及駐外工作,業務多元,均是國家當前重要業務,對於在署服務同仁除可增加公務歷練外,厚植發展經歷,對於個人生涯規劃,朝升學或就業發展都極具優勢。

至於移民署主要業務如後:

(一)專勤事務-辦理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之查察、強制出境及驅逐出國,執行境內面談、外來人口查察等工作。

(二)國境事務-辦理旅客入出國證照查驗、管制案件處理、入出國冒用及偽變造證件之查處及人蛇偷渡查緝、反恐等工作。

(三)收容事務-辦理非法外來人口收容管理及遣送等工作。

(四)服務事務-辦理全國各縣市入出國及移民事務各項申請案件,外籍配偶輔導推動等工作。

(五)入出國事務-辦理人民入出國及進入大陸地區之規劃及執行,大陸地區人民等入國(境)停留之管理等工作。

(六)移民事務-辦理移民輔導、居留與定居之審理、防制人口販運之推動等工作。

(七)國際事務-辦理國家安全情報蒐集、反情報偵防、(駐外秘書)與各國入出國及移民業務之聯繫、業務推動等事項。

新聞來源:100.10.28自立晚報

2011年9月28日 星期三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規則

中 華 民 國100 年9 月 23 日

考臺組壹一字第 10000080821號令發布

第 一 條 本規則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三條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分二等考試、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

前項二等考試相當於高等考試二級考試;三等考試相當於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四等考試相當於普通考試。

第 三 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具有附表一所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依法負有服兵役義務或服志願役者,須服畢役期,始得報考。但於本考試筆試考畢之次日起四個月內退伍並持有權責單位發給之證明文件,不在此限。

第 四 條 本考試二等考試分三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第三試為口試;第一試錄取者,始得應第二試,第二試達及格標準者,始得應第三試;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第一試錄取者,始得應第二試,第二試達及格標準者,依總成績配合任用需求擇優錄取。

前項口試,依口試規則之規定辦理。

第 五 條 本考試各等別之類科及應試科目,依附表二之規定辦理。

第 六 條 本考試配合任用需求,擇優錄取,並得視考試成績增列增額錄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

二等考試以第一試筆試成績占百分之八十,第三試口試成績占百分之二十,合併計算為考試總成績;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以筆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

筆試成績之計算,二等考試及三等考試以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成績合併計算之;普通科目成績以每科成績乘以百分之十後之總和計算之,專業科目成績以各科目成績總和除以科目數再乘以所占剩餘百分比計算之。四等考試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第二試體能測驗,男性應考人以心肺耐力測驗一千六百公尺跑走測驗之,其及格標準為四百九十四秒以內;女性應考人以心肺耐力測驗八百公尺跑走測驗之,其及格標準為二百八十秒以內。

筆試成績有一科為零分或第二試體能測驗未達及格標準或第三試口試成績未達六十分或總成績未達五十分或三等考試之「外國文」未達五十分且未達各該語文組到考者之平均成績者,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第 七 條 本考試應考人於第一試錄取通知送達之日起十四日內,應向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繳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得應第二試。

受訓人員報到後,必要時得經內政部指定之公立醫院辦理體格複檢,不合格者函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廢止其受訓資格。

第 八 條 本考試體格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一、身高:男性不及一五五.O公分,女性不及一五O.O公分者。

二、視力:各眼裸視未達O.二者。但矯正視力達一.O者,不在此限。

三、辨色力:色盲或紅、綠色弱者。

四、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九O分貝者。

五、血壓:收縮壓持續超過一四O毫米水銀柱(mm.Hg),舒張壓持續超過九十五毫米水銀柱(mm.Hg)者。

六、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者。

七、單手拇指、食指或其他三手指中有二手指以上缺失或不能伸曲張握自如者。

八、手臂不能伸曲自如或兩手伸臂不能環繞正常者。

九、雙下肢明顯不能蹲下起立或原地起跳明顯不能自如者。

十、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致不堪勝任職務者。

十一、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者。

第 九 條 本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送由保訓會核定,始完成考試程序,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由內政部分發任用。

前項訓練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之規定辦理。

第 十 條 本考試及格人員,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三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機關以外之機關,並須於內政部暨其所屬機關再服務三年,始得轉調上述機關以外機關任職。

前項轉調之限制,應於考試及格證書註明,並函請銓敘部查照。

第十一條 本考試組織典試委員會,主持典試事宜,其試務由考選部辦理。

第十二條 本考試辦理竣事,考選部應將辦理典試及試務情形,連同關係文件,一併報請考試院核備。

第十三條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第三條附表一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應考資格表


等別


職系

類科

應考資格

二等考試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研究院、所,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三等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四等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附註

一、本表所稱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係指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十七日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施行後之特種考試四等考試、同次修正施行前之特種考試丙等考試。
二、本表所稱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係指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十七日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施行後之特種考試五等考試、同次修正施行前之特種考試丁等考試。


第五條附表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應試科目表


壹、各等別普通科目:
一、二等考試:
◎(一)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占分比重為作文占百分之六十,公文、測驗各占百分之二十,考試時間為二小時。
(二)憲法與英文,採申論式試題,占分比重為憲法、英文各占百分之五十,考試時間為二小時。
二、三等考試、四等考試:
◎(一)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占分比重為作文占百分之六十,公文、測驗各占百分之二十,考試時間為二小時。
※(二)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採測驗式試題,占分比重為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各占百分之三十、英文占百分之四十,考試時間為一小時。
貳、各等別專業科目:
一、二等考試:各科目均採申論式試題,考試時間為二小時。
二、三等考試:
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除三等考試外國文外,占分比重為各占百分之五十;其餘均採申論式試題,考試時間均為二小時。
三、四等考試:
科目前端有「※」號者,採測驗式試題,考試時間為一小時;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占分比重為各占百分之五十,考試時間均為一小時三十分。
四、外國文就應考人選試外國語文應試外,兼試移民專業英文。外國語文占分比重為百分之七十五,採申論式試題;移民專業英文占百分之二十五,採測驗式試題。
參、本考試列有選試科目者,用人機關提列任用計畫時,須依選試科目分別填列需用名額,並按選填該選試科目之應考人擇優錄取。

等別

試別

職組

職系

類科

應試科目

二等考試

第一試

安全







  三、國際公法與移民人權研究
四、行政法研究與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包括行政程序法、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五、移民情勢與移民政策分析研究(包括兩岸關係)
六、國土安全與國境執法研究

第二試

體能測驗(男性應考人以心肺耐力測驗一千六百公尺跑走測驗之,女性應考人以心肺耐力測驗八百公尺跑走測驗之。)

第三試

口試(以集體口試行之。但到考人數不足二人時,採個別口試。)

三等考試

第一試

安全







三、國際公法與移民政策(包括移民人權)
◎四、行政法與刑事訴訟法
◎五、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六、國土安全與國境執法
◎七、外國文(英文、日文、西班牙文、法文、韓文、葡萄牙文、越南文、泰文、印尼文、德文、俄文,兼試移民專業英文。)

第二試

體能測驗(男性應考人以心肺耐力測驗一千六百公尺跑走測驗之,女性應考人以心肺耐力測驗八百公尺跑走測驗之。)

四等考試

第一試

安全







三、國際公法概要與移民政策(包括移民人權)概要
◎四、行政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五、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六、國土安全與國境執法概要

第二試

體能測驗(男性應考人以心肺耐力測驗一千六百公尺跑走測驗之,女性應考人以心肺耐力測驗八百公尺跑走測驗之。)

 

資料來源:考選部


◎ 更多移民署考試訊息

與前次草案的應試科目差別在─

新增:國際公法、移民政策、刑事訴訟法、民法親屬篇、國土安全與國境執法
刪減:社會工作、移民實務、犯罪偵查等三科目。
變動:
四等行政法改為混合題型
三等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改為混合題型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加考民法親屬篇

移民署特考考試科目介紹

移民署特考分發與工作性質

移民署特考-行政法準備要領

移民署特考參考試題

2011年9月21日 星期三

考試院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規則

考試院院會今(22)日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規則及其第3條附表一「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應考資格表」、第5條附表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應試科目表」草案。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為應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業務需要,今日院會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規則,本項考試分為二等考試、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設移民行政類科。另基於該署業務性質特殊,工作人員須執行內外勤務,應具備基本體能,因此,本項考試二等考試併採筆試、體能測驗及口試方式辦理;三、四等考試併採筆試及體能測驗方式辦理。

黃秘書長進一步說明本項考試各等別應試專業科目。二等考試應試專業科目為國際公法與移民人權研究、行政法研究與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包括行政程序法、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移民情勢與移民政策分析研究(包括兩岸關係)、國土安全與國境執法研究。

三等考試應試專業科目為國際公法與移民政策(包括移民人權)、行政法與刑事訴訟法、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國土安全與國境執法、外國文(英文、日文、西班牙文、法文、韓文、葡萄牙文、越南文、泰文、印尼文、德文、俄文,兼試移民專業英文)。

四等考試應試專業科目為國際公法概要與移民政策(包括移民人權)概要、行政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國土安全與國境執法概要。

新聞來源:100.09.22 考試院


◎ 更多移民署考試訊息

與前次草案的應試科目差別在─

新增:國際公法、移民政策、刑事訴訟法、民法親屬篇、國土安全與國境執法
刪減:社會工作、移民實務、犯罪偵查等三科目。
變動:
四等行政法改為混合題型
三等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改為混合題型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加考民法親屬篇

移民署特考考試科目介紹

移民署特考分發與工作性質

移民署特考-行政法準備要領

移民署特考參考試題

2011年6月13日 星期一

100年ㄧ般警察人員特考及鐵路人員特考增列需用名額101名

考試院院會今(9)日決定,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ㄧ般警察人員考試及100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101名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100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暫定需用名額分別為388名及615名,茲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請准予增列需用名額101名 (其中一般警察人員考試10名、100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91名),連同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暫定需用名額398名、100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暫定需用名額706名

新聞來源:100.06.09考選部


1 0 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ㄧ 般警察人員考試各等別、類組別報名人數及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統計表
等別 類別編號 類組別 暫定需用名額 報名人數
原公告需用名額(名) 暫列需用名額 合計需用名額
二等考試 201 刑事警察人員數位鑑識組 1 - 1 55
202 刑事警察人員電子監察組 2 - 2 28
203 刑事警察人員犯罪分析組 3 - 3 19
合計 6 - 6 102
三等考試 301 行政警察人員 16 - 16 312
302 外事警察人員(選試英文) 8 - 8 85
303 外事警察人員(選試日文) 2 - 2 26
304 警察資訊管理人員 10 - 10 126
305 警察法制人員 10 - 10 195
306 行政管理人員 10 - 10 61
合計 56 - 56 805
  401 行政警察人員 276 - 276 11152
  402 消防警察人員 20 10 30 1637
  403 水上警察人員輪機組 30 - 30 77
  合計 326 10 336 12866
總計 388 10 398 13773

 

◎ 1 0 0 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各資位別、類科報名人數及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統計表

資位別
類別
類別編號
類科
暫定需用名額
報名人數(人)
原公告需用名額(名)
增列需用名額(名)
合計需用名額(名)








701 人事行政 1 - 1 444
702 法律政風 2 1 3 329
703 財經政風 4 1 5 197
704 會計 1 1 2 102
705 事務管理 2 - 2 75
706 材料管理 1 - 1 30
707 運輸營業 13 5 18 468
708 地政 1 1 2 94


709 土木工程 20 3 23 614
710 建築工程 6 - 6 186
711 機械工程 2 - 2 196
712 電力工程 2 - 2 221
713 電子工程 2 - 2 141
714 資訊處理 4 - 4 566
合計 61 12 73 3663








801 人事行政 2 - 2 463
802 法律政風 1 - 1 405
803 財經政風 1 1 2 140
804 事務管理 1 1 2 105
805 材料管理 4 - 4 162
806 運輸營業 13 5 18 1088
807 地政 1 - 1 170


808 土木工程 15 3 18 733
809 建築工程 3 - 3 79
810 電力工程 9 - 9 494
811 電子工程 2 1 3 261
812 資訊處理 2 - 2 521
合計 54 11 65 4621






901 事務管理 8 8 16 7194
902 材料管理 1 - 1 260
903 運輸營業 27 10 37 19534
904 車輛調度 49 35 84 3243


905 土木工程 14 1 15 924
906 機械工程 162 - 162 4854
907 機檢工程 98 - 98 1279
908 電力工程 74 - 74 2456
909 電子工程 47 - 47 2464
910 養路工程 20 14 34 1713
合計 500 68 568 43921
總計 615 91 706 52205

 

資料來源:100.06.10 考選部

本二項考試各等別(資位別)、類組別(類科)報名人數及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統計詳附表1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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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股行庫今年招考逾千人

〔記者盧冠誠/台北報導〕隨著景氣復甦,公股行庫正式啟動搶人大作戰,今年合計招考逾千人!繼土銀、一銀剛結束總計400人的大規模徵才後,台銀、合庫、彰銀及華銀也都打出百人以上的招募計畫。

彰銀將招募100名五職等一般行員,及7名資訊人員(五職等5名、六職等2名),五職等起薪近3萬元,六職等可突破3萬4千元,自4月1日起開始報名。

台銀預計年中招考150人,其中20至30名為七職等的專業人員,起薪從4萬3千元起跳;合庫今年將啟動2008年金融海嘯以來最大規模的徵才,合計招考102人,服務地點以大台北地區為主,5月下旬開始報名。

合庫指出,為因應國際化發展與業務需要,將對外公開招募七職等的儲備菁英25名,以及3名菁英法務人員,薪水4萬2千元起;五職等一般人員部份,包括17名法務、12名資訊、45名金融人員(其中5個名額為桃園地區),起薪則是3萬至3萬3千元。

徵才規模最大的華銀,內部計畫年中大舉徵才包括一般行員、儲備幹部、資訊及法務等合計300人,其中有超過200名的一般行員,起薪可達3萬2千元至3萬3千元,20名儲備幹部則為4萬元。

華銀表示,確切招考計畫將在4月中出爐,且為了照顧原住民朋友,今年仍會與去年一樣,特別招募具原住民身分的一般櫃檯人員。

 

新聞來源:100.03.25自由電子報

2011年3月23日 星期三

「家門、校門、衙門」三部曲 娃娃法官多

更新日期:2011/03/23 09:45 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近三年,考取司法官的平均年齡都在廿八歲以下,「恐龍判決」不時出現。司法院長賴浩敏為解決「娃娃法官」的問題,決定今年起擴大辦理律師轉任法官的公開甄試,參加甄試的律師年資,由六年降為三年。


「家門、校門、衙門」,考選部政務次長董保城以此三部曲,貼切形容法官年輕化的現象。


外界批評法官年紀過輕,並非無的放矢。資料顯示,去年錄取的司法官一百四十六人,卅人為應屆畢業生,五成三在廿一歲到廿五歲之間,平均年齡不到廿六歲,幾乎沒什麼社會經驗。


官員指出,太年輕的法官要獨當一面,自己心裡都會害怕。例如才出校門,不會開車,就要處理車禍案件;有的法官問完妨害家庭案件,因為提問的方式太生澀,庭訊結束,法警都忍不住跑到法庭外偷笑。


司法院指出,在法官考選制度改變前,將規劃逐年降低司法官考試進用法官的比例,鼓勵優秀律師轉任法官。


以今年為例,通過考試、訓練,分發的法官有五十人,律師經公開甄試轉任法官約廿人,再加上律師自行申請轉任法官者,考上進用及律師轉任法官的比例為二比一。


司法院規劃擴大甄試,甄試的律師年資由六年降到三年,應試科目為民事法、刑事法及書類製作;通過甄試後,受訓兩年後分發。除了公開甄試,司法院還會經由個案評比,主動遴選優良資深律師。


不過,律師全聯會常務理事顧立雄仍認為,司法院的步伐太小,不夠吸引律師轉任法官。他指出,司法院對於律師個人申請的審查過嚴,申請過關,更無法容忍資深律師直接擔任最高法院法官,相關的限制太多。


顧表示,司法院降低公開甄試的律師執業年限,或許能找到一些比年輕法官年長一點的律師,但很難找到資深律師,改變現狀有限。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2011年3月15日 星期二

100年一般警察特考、警察特考及鐵路特考將自3月22日起至3月31日止受理報名

考試院院會今(10)日核准考選部於本(100)年6月25日至27日舉辦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及100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並預定自3月22日開始受理報名。 考選部長賴峰偉表示,今(100)年為第一次警察人員初任考試採雙軌任用制度,一般大學、專科、高中畢業生報考一般警察特考,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業生報考警察特考。本三項考試除一般警察特考及警察特考三等考試外事警察人員類別集中在臺北考區應試,其餘考試類(科)別設臺北、新竹、臺中、嘉義、高雄、花蓮及臺東等七考區。各考試設置類(科)別及暫定需用名額分別為,一般警察特考暫定需用名額388名,其中二等考試3類別計6名,三等考試6類別計56名,四等考試3類別計326名;警察特考暫定需用名額1,494名,其中三等考試14類別計390名,四等考試2類別計1,104名;交通事業鐵路特考暫定需用名額615名,其中高員三級考試14類科計61名,員級考試12類科計54名,佐級考試10類科計500名,賴部長呼籲有志服務公職之優秀人才,踴躍報考。 考選部同時表示,本三項考試將自3月22日起至31日止受理報名,一律採網路報名,請應考人以電腦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後,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主站或新站),直接進行報名,並於同年4月1日〈郵戳日期〉前將報名表件以掛號郵寄考選部,始完成報名程序。考選部同時建議應考人,避免集中於考試報名截止日(3月31日下午5時截止)當天登入,以免因網路流量壅塞而影響報名權益。 為方便應考人就近上網報考各項考試,考選部已調查全國可供應考人使用的上網服務或印表服務公共網路服務點(如村里辦公室、公共圖書館、數位機會中心、教會等),共計1,239個,並公告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應考人專區/報名資訊/公共資訊服務點」網頁下,歡迎應考人查詢使用。有關本三項考試之報名事項及各類(科)別暫定需用名額等訊息,將於3月18日公告,屆時請應考人透過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參閱。

10.03.10考選部

◎台鐵招考2011相關考情網站,歷屆考題,考古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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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6日 星期五

經濟部國營事業(台電、中油、台水)聯合招考訊息

經濟部國營事業(台電、中油、台水)聯合招考訊息
(以甄試簡章公告內容為準)
報考學歷資格條件: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簡章公告:99年12月31日。
報名期間:100年1月20日起至100年1月30日止。
考試日期:100年4月24日。

發佈期間:
2010/11/24 下午 04:30:00起 ~ 2010/12/31迄

---------------------------------------------------------------------------------------------經濟部國營事業(台電、中油、台水)聯合招考訊息
(以甄試簡章公告內容為準)
一、報考學歷資格條件: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甄試類別、名額、報考學歷科系、應試科目:  

三、簡章公告:
時間:99年12月31日。
網址:
經濟部網址:http://www.moea.gov.tw/
台電公司網址:http://www.taipower.com.tw/
中油公司網址:http://www.cpc.com.tw/
台水公司網址:http://www.water.gov.tw/

四、報名期間:(採用網路報名,網址如上列)
100年1月20日起至100年1月30日止。
五、考試日期:
100年4月24日。
六、初(筆)試試場:
試場分設台北、台中、高雄、花蓮4個考區。
七、試題題型:
1.共同科目:國文為論文寫作,英文採測驗式試題。
2.專業科目:除法務類均採非測驗式試題外,其餘各類別之專業科目A採測驗式試題,專業科目B採非測驗式試題。
3.測驗式試題考題均為選擇題(單選題,答錯倒扣該題分數3分之1);非測驗式試題考題可為問答、計算、申論或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之試題。

八、各類別專業科目命題大綱:請下載附加檔案

消息來源:台灣自來水

附加檔案:
100年經濟部國營事業聯合招考訊息100年經濟部國營事業聯合招考訊息

2010年11月25日 星期四

國營事業大徵才 明年招考近千人

  • 2010-11-26 01:32
  • 中國時報
  • 陳宥臻/台北報導

 

圖表

經濟部所屬的台電、中油和台水等國營事業將在民國100年大舉徵才近千人!專科畢業即可取得起薪3萬6000元,比起不少民間企業優渥。經濟部官員說,這次徵才近千人,是近10年來第2高,機會難得。

國營事業決定明年招考926名新血,包括台電493名,中油323名和台水110名。預估民國102年後,國營事業可望每年定期招考。

欲報名者,一律以網路報名,受理報名期間是明年1月20日至1月30日為止。初(筆)試預定在明年4月24日,將在台北、台中、高雄和花蓮四地舉行,初試合格者將安排人格特質評量、現場測試和口試等。詳情可赴台電、中油和台水公司網站首頁查閱,甄試簡章將於今年12月31日起在網站公告。

國營事業員工,算是「泛公務員」,不少人搶破頭想要謀職。經濟部官員指出,自民國91年以來,這次招考926人次,屬於第2高;民國96年招考 1249人次最高,當時吸引6.2萬人來報考;民國97年時,招考837名,吸引3.5萬人報考,「報考人數多,職缺有限,所以錄取率很低」。

例如:民國95年錄取率是1.63%,96年是2.01%,97年是3.71%。由於兩年前勞基法延長勞工退休年齡從60歲到65歲,所以國營事業職缺有減緩,無法每年招考,預估民國102年起,可望每年定期招考。

明年招考對象為專科畢業以上,不限性別。錄取名額:企管139名、人資12名、財會66名、國貿17名、經濟5名、大眾傳播5名、圖書資訊3名、資訊44名、政風8名、法務12名、地政12名、土木75名、建築3名、機械115名、電機214名、電子16名、儀電32名、環工19名、化學18名、化工製程73名、核工6名、地質8名、石油開採15名、地球物理9名等24個類別。

據悉,這次招考國營事業起薪比一般民間企業優渥,為3萬6000元,台電待滿3年或是中油待滿4年,若考績良好,有機會加薪至4萬6000元。以今年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的年終獎金為例,台電與中油約在4至5個月、台水與漢翔約在3至4個月,台糖尚未決定。

起薪36000 3國營單位要招近千人

更新日期:2010/11/26 04:11

〔自由時報記者林毅璋、洪素卿/台北報導〕近年規模最大的國營事業招考將於明年初舉行!經濟部昨日表示,訂於明年四月招考九百二十六名國營事業員工。據悉,錄取者的月薪都有三萬六千元左右,並在三、四年內可因升等而達到四萬六千元的薪資水準,待遇優渥。

台電中油 年終4至5個月

國營事業吸引人之處除了薪資比一般民間企業優渥外,另還有至少三至四個月的年終獎金。據透露,今年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的年終獎金金額,台電與台灣中油約在四至五個月之間、台灣自來水公司與漢翔約在三至四個月之間,台糖目前還在申覆中,尚未有最終決定。

這次招考的人數,分別為台電四百九十三人、中油三百二十三人與台水一百一十人。由二○○六年起的招考與報考人數來看,近年來錄取率約在一.六三%至三.七一%之間,這次招考人數是自二○○二年以來次多的一次,僅次於二○○六年時的一千二百四十九人。

此次招考對象為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人員、不限性別,男性須役畢。預定於明年一月二十至三十日受理網路報名,四月二十四日於台北、台中、高雄及花蓮四地舉行筆試,合格者再進一步安排查驗證件、人格特質評量、現場測試及口試等複試項目。

甄試類別及錄取名額分別為企管一三九名、人資十二名、財會六十六名、國貿十七名、經濟五名、大眾傳播五名、圖書資訊三名、資訊四十四名、政風八名、法務十二名、地政十二名、土木七十五名、建築三名、機械一一五名、電機二一四名、電子十六名、儀電三十二名、環工十九名、化學十八名、化工製程七十三名、核工六名、地質八名、石油開採十五名、地球物理九名等共二十四個類別。

招考訊息、各類別的考試科目及命題大綱,已公布於經濟部網站(http://www.moea.gov.tw/)及相關國營事業網站,民眾可上網查詢。

年關臨工專案 今年不辦了

此外,勞委會去年首度開辦「年關臨工」專案,在春節前提供七千個、為期十日的臨工職缺,協助中高齡失業勞工過年關。不過,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日受訪時表示,由於景氣趨於好轉、今年不辦「年關臨工」專案。停辦是否可能衝擊中高齡失業勞工?職訓局局長林三貴表示,失業勞工想找工作,不妨仍先向各地就業服務站登記。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2010年10月16日 星期六

99年第二次司法特考 18號放榜 錄取864人

99年第二次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定於10月18日上午10時30分在考選部國家考場公告欄榜示。
本項考試總計報考43,944人,全程到考30,806人,公告需用名額723人(三等考試249人、四等考試454人、五等考試20人),計錄取864人,錄取率為2.80%,其中三等考試280人,錄取率為2.94%;四等考試539人(正額錄取462人,增額錄取77人),錄取率為3.93%;五等考試45人(正額錄取34人,增額錄取11人),錄取率為0.59%。
考選部長賴峰偉表示依本項考試典試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議,司法特考三等考試各類科組第一試錄取人數,按需用名額加百分之十核計,參加第二試口試。本項考試第一試筆試錄取人員,除三等考試公證人、觀護人及五等考試錄事類科外,應經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期間內繳交體格檢查表者,不得參加第二試口試或不予訓練。
考選部並表示,本項考試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將於榜示後3天內寄發,應考人可利用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或電話語音系統查榜(網址:http://www.moex.gov.tw;語音系統服務電話:02-22363676。惟電子榜單因榜示之後,方能正式確定,作業時間約需20分鐘。),亦可使用行動電話預約及查詢考試榜示結果。應考人如欲複查成績,應在榜示之次日起10日內,檢附成績及結果通知書與回郵信封,以書面向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二科提出,申請書格式請見本項考試應考須知,或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之「為民服務」網頁下載。

 

新聞來源:考選部

2010年9月21日 星期二

高普考放榜 5博士考取普考

更新日期:2010/09/21 12:36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1日電)99年公務人員高普考今天放榜,今年年紀最大的錄取者是57歲的劉姓考生,錄取高考電子工程類科,年紀最小僅20歲、還在技術學院就讀,錄取高考會計類科;另有5名博士考取普考。

高普考放榜,今年報考人數13萬2103人,全程到考8萬9183人,錄取3356人,錄取率為3.76%(其中高考三級考試5.08%,普考2.66%),從民國95年高普考恢復一試考試後,今年高考三級與普考錄取率都創新低。 考試院上午在國家考場揭榜,一早就有民眾在布告欄前等待,榜單公布,就急著擁上查看;有人看到自己榜上題名,高興地拿起電話告訴家人;有人拿起相機拍下榜單上的名字,留做紀念;也有人遍尋不著名字,失望離開,陪同看榜的友人則是拍拍肩膀打氣。

今年高考三級各類科中,錄取率最低的是「文化行政」,錄取率僅0.95%,1269名到考考生要搶12個名額;錄取率最高的是「公職建築師」,錄取率有33.33%,到考6人、錄取2人。普考也是「文化行政」類科錄取率最低、僅0.28%,1056名到考考生搶3個名額;「航空器維修」類科34人搶7個職缺,錄取率最高,有20.59%。

如果從錄取者教育程度分析,今年高考三級,有15名博士錄取占0.73%、碩士有39.66%、學士有57.48% 、專科有2.13%、高中職無人錄取;普考也有5名博士錄取占0.39%、碩士有36.79%、學士58.4%、專科有2.48% 、高中職有1.94%。由於高中畢業就可以報考普考,因此博士生考取普考,也格外引人關注。

今年年紀最大的錄取者是57歲的劉姓考生,錄取高考電子工程類科;年紀最小者僅20歲、還在台中技術學院就讀,錄取高考會計類科。

考選部官員說,明年高考改新制,必須要大學畢業才能報考,未來將不會再有20歲考取高考的例子。

新聞來源:中央社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21/5/2dh5h.html

2010年9月19日 星期日

實施新制司法官及律師考試 提升選才評鑑效能

考試院關院長中今(17)日在考試院記者會中表示,在政府施政的各項民意調查中,多數民眾認為「司法改革」有相當的急迫性,而司法改革的第一步即在司法官與律師國家考試的有效變革,藉由評量內容與方法的改變,有效甄拔適格的法官顯得格外重要,因此考試院於民國98年5月14日第11屆第35次會議通過「司法官及律師考試制度改進方案」。考選部並於99年1月30日至2月1日舉辦新制考試預試,就試題品質進行分析並蒐集應考人對預試模擬試題與新制實施的意見,期使新制考試制度更為周妥,本項新制考試將於明(100)年正式實施。

關院長指出,新制司法官及律師國家考試不論在考試評量方法、考試題型、應試科目、配分比例、作答時間及總分計算方式上均與現制有極大變革。例如測驗題涵蓋15個法學科目;擇優(到考之應考人測驗題成績前33%)進入第二試;第二試中的部分應試科目有所變動與整合;申論題部分題型採行實體法與訴訟法之綜合題型。

關院長並說明,為提昇整體命題技術、評分信度及制度施行更加完善,於98年9月公布新制司法官與律師國家考試將進行預試之訊息,各大學校院法律科系反應熱烈,計有超過1,700人報名參加本次預試。繼於99年1月至2月間辦理各項配套措施測試,如模擬命題預試(自報名人數中抽樣400位參加本次預試,共335人全程參加預試,到考率為83.75﹪)與閱卷採平行二閱,3至4月間進行試題品質分析,蒐集應考人對於預試模擬試題與新制實施意見,調整未來試務措施,完整的預試研究成果報告將於10月下旬出版。此次預試獲得多項實證資料,成果豐碩:

一、測驗題確能測出應考人各科基礎法學能力,測驗題的分數與申論題分數有相當之關連。

二、平行兩閱之評分信度極高,閱卷委員之間的評閱標準差甚小,代表其評閱一致性甚高,申論題之閱卷為求其公平性,未來將採平行兩閱制。

三、應考人對新制考試的申論題題型與內容表示肯定。

四、試題品質分析與應考人意見反應有助修正部分科目命題方向與試務措施。

五、鑒於本次預試測驗題題數與文字敘述過多情形,將研議明年正式考試時,將綜合法學(一)及綜合法學(二)各分為兩節應試。

關院長進一步強調,新制實施後,考試院仍將進行後續追蹤研究,辦理各項試題品質與應考人意見分析,以協助新制司法官及律師國家考試不斷提升試題品質及評鑑效能。

 

新聞來源:考試院

99年公務人員高普考試9月21日放榜

9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定於9月21日上午10時在考選部國家考場公告欄榜示。總計報考人數132,103人(其中高等考試三級考試62,089人,普通考試70,014人),全程到考89,183人(其中高等考試三級考試40,635人,普通考試48,548人),錄取3,356人(其中高等考試三級考試2,065人,普通考試1,291人),錄取率為3.76% (其中高等考試三級考試5.08%,普通考試2.66%)。
考選部表示,應考人可利用考選部電話語音系統查榜,語音系統專用服務電話代表號碼為:(02)2236-3676,或利用考選部網際網路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ex.gov.tw)查看榜單,亦可以行動電話預約及查詢考試榜示結果。
本考試榜示後將於3天內寄發成績及結果通知書,應考人如欲複查成績,應在榜示之次日起10日(9月22日至10月1日)內,檢附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及回郵信封,以書面(申請書以應考須知所列或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為民服務」網頁下載)向考選部高普考試司第一科提出。

 

新聞來源:考選部

99年地方特考自9月20日起受理報名

9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自9月20日至9月29日受理報名,有意報考之民眾,請把握時間完成報名手續。
考選部長賴峰偉表示,本項考試定於本(99)年12月18日至20日在臺北、新竹、臺中、嘉義、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及馬祖等10個考區同時舉行,計分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桃園縣、基宜區(包括基隆市、宜蘭縣)、竹苗區(包括新竹縣市、苗栗縣)、彰投區(包括彰化縣、南投縣)、雲嘉區(包括雲林縣、嘉義縣市)、屏東縣、花東區(包括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15個錄取分發區。設有三等考試53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983名;四等考試43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676名;五等考試13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196名,合計需用名額1,855名。
考選部同時表示,本項考試預定自9月20日開始受理報名,全面採用網路下載書表報名方式,請應考人以電腦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主站或新站,即可進入網路報名系統入口網站,或以網址register.moex.gov.tw(主站)、register.moex2.nat.gov.tw(新站)直接進入,於9月29日下午5時前完成報名手續,並於9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為方便應考人就近上網報考各項國家考試,考選部已調查全國可供應考人使用的上網服務或印表服務的公共網路服務點(如村里辦公處、公共圖書館、數位機會中心、教會等),共計1,239個,並公告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首頁「公共資訊服務點」下,歡迎應考人查詢使用。有關本項考試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成績計算與及格方式等均詳載於應考須知,請應考人透過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參閱。

>>99年地方特考各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如附表
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有臨時用人需要,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得增加需用名額。

資料來源:考選部

2010年9月8日 星期三

考試院修正警察特考、一般警察特考考試規則

考試院院會今(9)日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說明,98年6月4日考試院第11屆第37次會議決議,警察人員初任考試制度,採警大、警專畢業生及一般大學、專科、高中畢業生雙軌制方式實施,自民國100年開始施行。雙軌制度重點為:警察特考供警校生(警大畢業生、受過警察專業教育並經普通考試警察人員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警察特考及格滿3年者、警專畢業生)報考;基層警察特考名稱修改為一般警察特考,並增加二等、三等考試等別,供一般生(研究所、大學、專科、高中畢業生)報考。

黃秘書長強調,雙軌制的目的不是要保障警校生,而是要使警校教育回歸正常,強化淘汰機制,同時也使一般生應考人因應試科目設計不同而更符實質的平等。至於雙軌分流後需用名額的比例,經參酌94年至98年警察特考一般生與警校生應考人錄取、結訓比例,並考量一般生權益,決定三等考試一般生與警校生之錄取比例訂為14%與86%;四等考試一般生與警校生之錄取比例訂為30%與70%,實施3年後重新檢討分流比例

黃秘書長並指出,此次修正重點為:

一、取消男女分定錄取名額,修正體格檢查標準,增訂一般警察特考體能測驗。

二、為齊一兩項考試應試年齡標準,二等考試應試年齡定為18以上42歲以下、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應試年齡定為18歲以上37歲以下。

三、有關應試科目,警察特考加入情境測驗試題,以回歸警察專業;而一般警察特考衡酌與警察工作核心職能訂定考科,故與警察特考考科不同。

四、有關訓練部分,一般警察特考於規則中明定自民國100年1月1日起舉行的本考試二、三等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警大訓練,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則須經警專訓練。

新聞來源:考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