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6日 星期四

5月7日法學緒論每日一題

[法學緒論每日一題] 甲男十八歲,與十七歲之乙女結婚,婚後不久,乙不幸因難產死亡,甲是否具有行為能力?

A.因婚姻關係消滅,甲喪失行為能力

B.甲已年滿十八歲,故有行為能力

C.如甲、乙所生小孩為活產,則甲具有行為能力

D.不因乙之死亡,而影響甲之行為能力

 

 

解析:本題答案是D。民法第13條第3項規定,「未成年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立法理由是因為已結婚之人,能獨立組織家庭,智識當以充足。至於後來離婚或是配偶死亡,亦不影響其完全行為能力之取得。故選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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